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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國務院印發《關于加快發展服務貿易的若干意見》,在重點任務分工中,首次提出充分發揮現代服務業和服務貿易集聚作用,在有條件的地區開展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
2016年
國務院原則同意商務部提出的《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方案》,在全國15個省市(區域)開展為期2年的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在完善服務貿易管理體制、擴大服務業雙向開放力度、培育服務貿易市場主體、創新服務貿易發展模式等8個方面進行探索,打造服務貿易制度創新高地。
2018年
國務院原則同意商務部提出的《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總體方案》,在全國17個省市(區域)開展為期2年的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圍繞服務貿易管理體制、開放路徑、促進機制、政策體系、監管制度、發展模式等方面先行先試,打造服務貿易創新發展高地,帶動全國服務貿易高質量發展。
2020年
國務院原則同意商務部提出的《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總體方案》,同意在28個省市(區域)開展為期3年的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方案明確了全面探索完善管理體制、全面探索擴大對外開放、全面探索提升便利水平等八項任務,全面推進我國服務貿易深層次改革、高水平開放、全方位創新和高質量發展。
2021年
國務院服務貿易發展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印發第一批16個最佳實踐案例。在擴大對外開放方面積極探索制度型開放新路徑;在提升便利水平方面著力構建有利于服務貿易自由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在創新發展模式方面進一步拓展服務貿易新業態新模式;在健全促進體系方面重點打造面向全球的服務貿易公共服務平臺;在優化支持政策方面持續完善適應服務貿易發展特點的政策體系。
2022年
國務院服務貿易發展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印發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第二批17個“最佳實踐案例”,涉及完善管理體制、擴大對外開放、提升便利水平、創新發展模式、健全促進體制、優化政策體系6個方面。